天气预报:
当前位置:首页 > 议政建言 > 社情民意 > 正文
市政协委员张海斌建议
时间:2017-01-18 10:44:11   来源:
农村危房改造应注意
历史文化建筑的保护和传承

    目前十个全覆盖惠民工程正在我市各旗县区如火如荼开展。我市的文物绝大部分分布于农村,我市的历史文化名村全部分布于农村,农村也是我市革命文物集中的地区。新农村建设要注重对传统建筑、历史文化、革命文物的保护,新农村建设应当充分挖掘历史文化内涵,续文脉,提气质。
    建议:                
    1. 新农村建设选址应当避开有文物遗址的地方。一些古文化遗址在村落的附近,村庄建设时应当避开遗址,并与古遗址保持一段距离。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应当及时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
    2. 对一些特色的乡土建筑,如窑洞、石块砌墙的房子、结构较为稳定的土房等,不要一拆了之,应当根据情况适当予以保护留存。一些必须拆除的应当留存资料。
    3. 对于革命遗址、抗日遗址及其他有价值的建筑,应当原样予以保留。如土右旗巴总窑子李井泉司令部,日军火烧固阳下湿壕后窑子村遗留建筑,固阳下湿壕李二沟动委会旧址,固阳兴顺西红油杆子抗日遗址,达茂旗西河合教村刘成英和义公商号及白凤翔旧居地,等等,不管是否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都应当予以保留。
    4. 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可利用一些较大的废弃建筑如供销社等建立村史陈列馆,收集乡土民俗物件予以展示。
    5. 新农村房舍建筑风格应当延续本地区建设风格,注意挖掘本地区历史文化内涵,延续乡村文脉,避免千村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