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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政协机关2016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题报告
时间:2017-01-17 11:10:50   来源:
  根据《包头市干部监督工作“一报告两评议三联检”暂行办法》(包组通字〔2013〕71号)和《包头市2016年度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工作实施方案》(厅发〔2016〕96号)要求,现将市政协机关2016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市政协机关始终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到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形成了富有生机与活力的机关选人用人机制,选拔任用干部均在机关编制职数限额内,同时严格按照干部任免程序进行,不存在超编超职或违规配备干部问题。一年来,根据工作需要,机关共调入4名干部(行政编2人、事业编2人);组织完成两批科级干部人事任免调整,其中提任干部4名、内部交流干部2名;协助市委组织部完成对4名拟提任县级领导、非领导职务人选考察工作;选派下乡驻村干部2名。
  目前,市政协机关核定机构23个。核定行政编制54个,实有54人;核定行政工勤编10个,实有9人,空编1个;核定委员培训中心事业编12个,实有9人,空编3个。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规范程序,坚决杜绝干部选用工作的不正之风。按照《干部任用条例》,不断改进机关科级干部民主推荐办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按程序办事,把好动议、推荐、考察和决策关;坚持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必须履行的程序,未经民主推荐和集体研究的不列为考察对象,全面推行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考察结果集体通报等制度;对干部选用工作做到记录完整,考察材料、任免职审批表等资料齐全规范,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干部选拔任用的运行过程。通过以上措施,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工作,防止了任人唯亲现象发生,使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
  (二)落实四权,不断增强干部选用工作的公信力。坚持把群众公认原则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积极落实各环节民主,不断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做到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让职工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项程序让职工明白、干部上岗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让职工掌握、干部基本情况让职工了解、干部民主测评结果适时适度向职工公开,切实把评价干部的标准和衡量干部工作的尺度交给广大职工,以公开见公平,以监督保公正,进一步激发了机关干部队伍的生机活力。
  三、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一年来,市政协机关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为市政协全面履职尽责提供了有力保障,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的干部选任考评机制还不够完善,干部老龄化问题仍然突出,干部队伍整体活力有待提升。今后,我们将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努力建设一支符合政协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构建科学有效、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切实用《条例》规范干部工作;二是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加大干部调整交流力度,力求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形成良好的选人用人导向;三是强化干部考核管理,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长效机制,以严的要求、严的标准、严的措施推进机关从严治吏新常态。
  中共包头市政协机关党组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