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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委员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16-01-10 18:03:00   来源:
    2015年,提案委员会按照市政协常委会工作安排,结合落实中央和自治区“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要求,狠抓三个质量,提案工作整体水平得到较大提高。
    一、2015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在提高提案质量上功夫
紧紧围绕全市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引导委员提出高质量的提案。
    一是广泛开展提案线索征集活动,向社会、有关委办局征集提案线索,通过市情通报会、政策咨询服务、座谈交流、信息发送、重点指导等多种形式,主动为党派、委员提供有价值的提案线索和信息,拓宽提案线索渠道,为委员知情明政,撰写提案创造条件,提供服务。
    二是继续做好提案成果转化。通过提案督办、调研视察,引导委员围绕全市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提出提案,将大会发言、专委会调研视察报告转化为提案,三次会议以来,共有10篇材料,经整理转化为提案。
    三是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各民主党派集体优势,以提出精品提案为目标,带着课题、带着问题,深入调研,科学论证,提出许多真知灼见的意见建议,供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时参考。
    四是继续推进提案审查方式改革。改进提案审查方式,加强提案审查立案工作。采取会上初审,会后复审、终审的形式进行审查立案。审查中,提案组广泛征求承办部门和委员的意见,对存在异议的,积极沟通,反复推敲,共同研究。全会后,又进一步加强复审,组织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相关人员和提案审查委员会委员对立案的提案进行分类终审,使提案承办单位的确定更加合理。经过对收到的499件提案进行审查,立案358件,不予立案141件,提案立案率继续下降,由去年的76.5%下降到71.7%,提案质量明显提高,逐步实现了提案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
    (二)在提高提案办理质量上下功夫
全会后,在分管主席的领导下,提案委员会及时从今年立案346件提案中遴选了44件,涉及“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加大大气综合治理”,“加大五当召景区建设力度”、“加大赛汗塔拉城中草原生态保护力度”,“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民主党派集体提案办理协商”,“城市建设、生态环保”,“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搞好包头市‘菜蓝子’建设”等8个方面的提案作为今年督办的重点提案,采取不同的形式进行督办。
    一是着力坚持主席会议成员集体督办重点提案。为提高督办效率,增强办理效果,继续把多方面的提案进行集中督办。为此,遴选2个方面15件提案“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加强大气综合治理”由政协主席带队,主席会议成员进行集中集体督办。市政府积极采纳提案建议,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我市出台的有关扶持政策,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创新驱动,加强管理,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实际难题,全力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进一步强化法律约束,认真贯彻新环保法,扎实推进“五项措施”和“六大工程”,注重节能减排,能够切实把生态环境整治作为治理大气污染最管用最有效措施,让包头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净,把人民群众的事作为大事办实,办好。
    二是着力推进高层次领导领衔领办督办重点提案。今年,我们继续探索领衔领办重点提案工作,选择一些影响大、可操作性强的提案作为领办的重点提案,采取市委、市政府领导领办、市政协副主席办理协商等不同形式进行领办、督办。针对文化旅游业融合发展、教育、医疗卫生、城市管理、食品安全等事关每个老百姓生活健康等切实利益及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市政府先后组织东河区、石拐区、市文新广局、市旅游局、市商务局、教育局、市卫计委、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地区和单位召开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督办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李中军、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金满仓,副市长安润生、乌云、路智、张建中分别参加会议听取各单位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承办单位进一步加快办理进度,提高办理质量,确保圆满完成办理工作任务。为推动这项工作,市政协主动加强沟通,积极协调,一年来,两位市委常委、8位副市长领办了政协提案,先后制定出台了文化旅游业融合发展、深化教育医疗卫生改革、统筹推进城乡环卫体系建设、建立农贸市场食品检测体系、完善食品质量监管机制等政策规定;市委、政府领导结合分管工作亲自批办,亲自带案调研、现场办案,听取委员意见,积极采纳提案建议,有力地推动了相关提案的落实,提案建议解决率逐年提高。市长及三位副市长分别在4期《重要提案摘报》上作出批示,责成有关部门认真研究,采纳落实,许多问题承办单位得到了解决。
    三是着力探讨开展提案协商办理督办工作。贴近民意,开展提案办理协商,使提案办理更合理。由副主席带队,组织有关承办单位对6家党派分别提出的《关于解决我市水资源管理中关键问题的建议》、《关于充分发挥非公经济作用,推动我市文化产业发展的建议》等12件集体提案进行面对面的集体办理协商,针对大学生创业就业、公积金使用、安全生产、卫生医疗、水资源管理、文化产业发展等建议,承办单位与提案人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对提案建议逐条协商办理,许多建议得到了采纳,问题得到了解决。开展提案办理协商,沟通直接、针对性强,利于达成共识。通过提案协商督办,促进了更多合理化建议的采纳与落实,进一步提高提案人的满意率和提案建议的解决率,进一步提升了的提案办理质量和水平。
    四是着力问题解决,加强“B”类提案跟踪督办。针对二次会议期间“B”类提案办理情况,以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今年遴选了4件“B”类提案,由市委、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带队对《关于加强赛汗塔拉城中草原保护科学利用有效开发的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食堂监督管理的建议》、《关于建立中小学食堂准入及招投标制度的建议》、《关于采取有效措施破解中学食堂食品安全难题,推进中学食堂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建议》进行重点跟踪督办,特别是首次开展了市委常委跟踪督办“B”类提案,各承办部门认真对待,着力解决,进一步推动了提案建议的采纳和落实。
    五是着力加强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建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大建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坚持高规格的交办,“两会”后,市政府专门召开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交办会,由常务副市长亲自主持,对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落实“两办”《意见》精神,加大办理工作力度,促进办理工作,市政府建立健全办理机制,今年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包头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办督办重点建议提案工作规则(试行)》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市政府领导每人每年批办督办重点建议提案原则上不少于两件,并可根据建议提案实际情况逐年有序增加。一年来,市政府领导督办重点提案数量大幅增加,由往年1—2位副市长批办督办重点提案扩展为每位副市长亲自批办督办2件政协提案。2015年市委、市政府领导共批办、领办提案18件,许多提案建议得到了采纳,进一步推动了提案办理工作,提案采纳落实率达到96.4%,提案办理效果显著。
    (三)在提高服务质量上下功夫
    强化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做好提案工作服务,是提高提案工作质量的重要保证。为此,一年来,提案委以搭建服务平台为基础,建立健全“提”“办”双方的沟通机制。着力加强提案办理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坚持探索和强化提案办理的沟通协商机制,初步建立“提”“办”双方办前、办中、办后的对话沟通机制,实行办前、办中的“两见面”;办理结果“一公开”的工作制度,形成了“321”提案办理工作法。一是加强全会审查立案的沟通协商,严格立案标准,加强立案审查,确保立案提案的质量和交办质量。二是召开面对面的沟通协商会。建立沟通机制,即各承办单位在寄送提案答复前必须与提案人进行沟通。一年来,市文新广局、市财政局等30家承办单位召开了集体面对面沟通会,约20多家承办单位由一把手亲自主持,绝大部分承办单位能与提案人进行电话沟通。三是继续推动“开门办案”、“透明办案”。通过重点提案督办、市政协民主评议、提案承办单位召开面商会、上门走访、结合其它活动邀请委员实地考察、电话沟通、发送电子邮件等形式参与提案办理,一年来约100多名提案人参与了提案督办、见面会和民主评议提案办理。通过协商办理和沟通,在许多方面增进了了解,许多提案意见和建议达成了共识,2015年提案建议解决率达到了43.3%。
    (四)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和运用社情民意建言献策
    积极参加市政协民主评议工作,在梁瑞副主席的带领下,认真做好第四评议组的组织计划准备、调研视察、评议座谈、整改报告、评议报告和资料整理归档等各项工作。
积极通过社情民意建言献策。一年来共提交《关于在建设路架设人行天桥的建议》、《关于建立包头市房产交易中心的建议》、《关于加快我市老旧小区改造步伐的建议》和《关于对我市人行便道集中进行综合治理的建议》的社情民意4篇。
    (五)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提案办理工作的整体合力
    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对一些涉及民生等领域的重点难点提案的办理情况和重点提案督办情况,充分运用人民政协报、包头日报、广播电视、市政协网站、政协信息等宣传渠道,大力宣传提案工作情况。一年来共报送刊发稿件12篇,通过新闻媒体全面报道,进一步扩大了社会影响,增强了提案办理透明度,营造了关注提案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6年,提案委员会要继续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十一届八次全委会精神,围绕“十三五”规划及全市重点工作建言献策,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围绕新理念、新发展,运用好提案这一平台,加强民主监督,突出提案办理协商,探索提案办理工作新方法、新思路,加强联系,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提案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一是坚持把好提案质量关。从源头上夯实提案质量基础,广泛开展提案线索征集活动,拓宽委员知情明政渠道,为提出高质量的提案创造条件。加强调研,做好大会发言、调研报告等转化为提案和将提案转化为调研工作,积极引导委员运用提案形式建言献策。提高提案立案水平,继续探索改进审查方式,严格立案标准,把好立案关,把握好撤、并案的处理,进一步加强立案审查,确保立案提案的质量和交办质量。
    二是坚持抓好提案办理工作。继续强化重点提案督办、领办工作,规范重点提案的遴选与督办工作,切实保证重点提案的高质量和办理工作的高水平,积极探索提案专题调研、视察、提案办理协商会等方式方法,继续做好高层领导领衔领办,借势督办,对党委、政府领导的批示,要加强督办落实;继续加强提案的跟踪办理,对列入“B”类提案,特别是是事关民生的热点提案加强跟踪,增强办理成效,提高提案建议的解决率和落实率。
    三是坚持完善提案办理协商工作。提案办理协商是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重要内容,提案委将借鉴外地经验对提案协商办理进行探索,积极搭建提案办理协商平台,进一步推进高位办理协商、联合办理协商、现场办理协商和公众办理协商,主动邀请委员、政府相关人员、公众代表、各族各界人士参加并围绕提案相关问题共同调研、现场办案,集体面复协商,使提案办理协商更具有广泛性、针对性和可打操作性,更加科学合理,从而引导各提案承办单位结合各自不同的业务情况进行办理,对提案中好的意见建议及时参考和采纳,推动提案办理工作提质增效。
    四是坚持提案宣传工作。加大提案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提案工作,从提案到办理、从内容到形式、从建议意见到采纳落实,进行全方位的报道。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逐步在包头日报、政协网站公开政协提案和提案办理情况,增强提案及提案办理的透明度,以扩大提案工作社会影响,进一步促进提案办理工作。
    五是认真做好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完成四次全会的各项工作,做好提案的征集、审查立案和交办工作;全力以赴做好承办全区提案工作交流会的组织计划、筹备和保障实施工作,圆满完成上级赋予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