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和法制委员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16-01-10 18:24:00 来源:
2015年,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在市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的领导下,按照《政协包头市委员会2015年度协商工作计划》、《政协包头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2015年工作要点》的安排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创新思维、强化责任、完善措施、提高效率,圆满完成了既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助推法治包头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2015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发挥优势,创新举措,助推法治包头建设。一是参与立法协商,助推法制体系建设。我们主动密切加强与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联系与沟通,积极探索推动建立政协委员参与立法协商的工作机制和流程,充分发挥好政协委员、党派团体、界别和专委会的作用,广泛反映社会各界的政治愿望和利益诉求,推动立法工作更加合理、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今年,我们组织推选了15位来自不同界别的市政协委员,参加了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召开的立法协商座谈会,围绕《包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从立法体例、法规内容和行政执法等方面,对条例修订草案中的有关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对于增强条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立法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市人大常委会在条例修订过程中,对各位市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合理意见和建议,并对采纳结果进行了反馈。二是举行协商议政,助推法治社会建设。政协组织人才集聚、智力密集,政协委员中有很多法律方面高层次的专家学者,有的直接从事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工作,是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我们充分发挥这一优势,围绕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热点问题、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组织委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等议政活动,把好脉、开好方,促进相关工作的开展。特别是今年,我们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包头”作为第一个重点协商议题,在对专题协商活动的组织开展及具体内容,向市委政府有关部门及法检两院印发征求意见函,广泛深入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专题协商工作方案,选调人员组成专题调研组,先后到市人大、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委政研室、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进行了实地调研和座谈讨论,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和5个重点协商发言,围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切实保证公正司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等4个方面,提出了以建立第三方立法机制为突破深入推进我市科学立法、强化行政与司法互动解决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加大普法力度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等30多条意见和建议,多数建议已转化为相关部门的工作措施和实际行动。三是开展咨政建言,助推法制政府建设。今年,我们围绕市政府常务会议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方案》、《石拐棚户区、沉陷区搬迁居民纳入属地管理实施意见》、《包头市本级行政权力清单梳理情况》、《进一步加强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相关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包头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稳增长促发展优化国土资源政策的16条实施意见》、《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等8个协商议题,组织委员深入调查研究、讨论论证,形成了20条协商意见和建议。我们组织推选了10位来自不同界别的市政协委员,参加了市政府法制办召开的《包头市本级行政权力清单》征求意见座谈会,与会委员从清单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是否相互统一,与现行行政政策规定是否相互协调,行政权力的法律法规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有可能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行政权力,是否存在其他问题等方面发表了意见和建议,有力地推动了行政权力清单的梳理和制定工作。按照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安排,我们配合市司法局组成第四检查验收组,先后对白云矿区、达茂旗、固阳县和市国资委、信访局、地税局、国税局、民委、房管局、审计局、统计局、水务局、科技局、民政局及北奔重汽、北重集团等3旗县区、13部门和单位,进行了“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检查验收。
(二)围绕全局,关注民生,建言献策助推发展。一是完成主席会议成员集体视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我们把承担并圆满完成主席会议成员集体视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摆在主要议事日程,提前着手,超前部署,专门召开社法委办公会议,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实施,同时与办公厅秘书处、综合处密切配合,及时主动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接,切实做到人员、时间、措施、任务“四落实”,保障了视察工作的圆满完成。市政协主席会议成员集体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审判执行、司法为民、司法公开、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了视察,对于引导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更加关注、支持人民法院工作,充分发挥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的作用,让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法院、理解法院、信任法院、支持法院,促进全市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二是围绕“电动三轮车对城市交通的影响”建言献策。我们把促进解决“电动三轮车对城市交通影响”的问题,作为服务群众、改善民生的一个重要议题开展专题议政建言,制定专门工作方案,组成专题调研组,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扎实调研。在深入青山区光荣道社区、东河区南圪洞社区、土右旗萨拉齐回民社区走访调查、征集社情民意以及对幸福路、文化路、林荫路等电动三轮车销售聚集地点调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先后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市食品药品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残疾人联合会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召集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包头市公安消防支队、市交通管理支队等11个部门相关负责人召开了座谈会,分别听取了有关工作情况介绍、收集了有关资料并进行了座谈讨论。在此基础上,调研组经过对调查了解掌握情况的综合梳理、认真分析、深入研究和反复论证,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全面摸清底数、严格源头管控、强化路面整治、做好人员安置、加强公交建设、强化宣传教育等6个方面20多条意见和建议,并以《市政协调研视察专报》报送市委政府决策参考。三是围绕“社会中介机构规范化管理”协商议政。我们通过开展社会中介机构规范化管理的专题考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工作经验,充分了解我市有关情况,丰富掌握一手工作资料,撰写形成了专题考察报告。在此基础上,按照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要求,积极探索研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为规范我市社会中介机构的行为、维护我市中介服务市场秩序、促进我市中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献计出力。
(三)强化举措,拓宽渠道,民主监督促进落实。一是开展民主评议,深化民主监督实践。按照市政协主席会议的统一安排部署,我们把民主评议政府职能部门作为强化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抓手和切入点,作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途径和重要举措,专题进行研究部署,制定专门工作方案,组织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专家学者组成第六评议工作组,按照带着主题议政、带着课题调研、带着问题会诊、带着提案督办、带着舆情座谈,边评边改、边议边改的评议方法,通过调研、视察、座谈、面对面评议、民主测评等形式,围绕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改进作风、联系群众、办事效率、政务公开、勤政廉洁等情况,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进行了民主评议。评议中,评议组成员点对点谏真言、面对面提建议、事对事促整改,达到了民主评议工作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目的,取得了市委政府肯定、被评议部门认同、各界群众满意、委员影响力增强、民主监督实效彰显的社会效果。二是拓展监督方式,健全民主监督制度。民主监督是政协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政协工作的重点之一。我们坚持把推荐特邀民主监督员工作,作为委员会开展民主监督工作的一种有效手段,不断健全完善特邀民主监督员管理制度,积极探索民主监督与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并进的创新形式,着力促进特邀监督员充分体现民主监督实效,着力促进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发挥更大作用。今年,我们新制定了《包头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特邀民主监督员管理工作细则》,对社法委推荐特邀民主监督员的任职条件、选聘程序、监督内容、监督方式方法、职责、权利和义务以及聘任单位职责、义务等内容做出了明确规范,为进一步加强特邀民主监督员的管理,提供了制度依据和程序依据。先后推荐了24名政协委员担任特邀民主监督员,其中:推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邀产品质量监督员”12名,推荐“包头监狱执法监督员”12名;推荐10名政协委员参加了市检察院“检察开放日”活动。三是强化社情民意,深入联系服务群众。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之一,就是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我们把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作为社法委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按照有利于更好地履行政协职能、增强政协工作的活力,有利于市委政府掌握实际情况及时了解群众意愿、推进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有利于及时化解矛盾、保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有利于发挥政协委员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增强参政议政能力等“四个有利于”的要求,把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贯穿于调研视察、民主监督等各项工作全过程之中,注重把握选题准确、调查细致、建议可行、反映快速等重点,深入联系和服务群众,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及时反映群众的呼声和诉求,推动了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加快解决。
(四)完善制度,提升能力,强化自身履职成效。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夯实依法履职基础。我们按照内容具体、形式规范、操作有序、运行有效的要求,不断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设,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可依,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履职实效。在修订完善了《包头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工作简则》、《包头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依据《包头市政协委员履行职能情况考评办法》,结合社法委工作实际,新制定了《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履职情况考评工作细则》,配套制定了《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年度履职情况登记表》、《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履职情况考评打分细则》、《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履职情况考评打分表》,建立健全委员履职档案,详细记录委员参加政协会议、提交提案和建议,参加调研视察、学习培训等活动情况,对委员进行动态管理,为考察委员履职情况提供了参考依据。同时,邀请各界别30位市政协委员及民主党派人士、大专院校专家学者参加,组建了《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人才智库》,为社法委工作开展,注入了新活力,增添了新动力。二是强化履职能力,提升依法履职实效。我们坚持以法治思维、务实举措,不断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不断增强委员的综合素质和社法委的服务水平,并充分发挥专委会的基础作用,努力推进政协事业的创新发展。按照市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的工作部署,我们充分发挥社法委自身专长和优势,主动加强与党政对口部门的联系,积极拓宽委员知情明政渠道,不断提高对口协商成效,先后组织委员100多人次开展履职活动10多次,提出专项建议和调研报告5份,成为市政协重点课题调研、专题民主监督、经常性议政建言、组织委员小组活动的重要力量。我们把加强学习作为提高委员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通过组织委员参加培训班和专题讲座,编发学习资料、赠阅政协刊物,组织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强化集中学习,注重知情学习,突出主题学习,加强对委员的培训和教育。同时,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引导政协委员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及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传达贯彻到委员的本职工作和履职实践中。积极搭建好履职平台,重点利用政协全委会议、常委会议、委员会对口协商会议,通过委员提案、大会发言等形式进行专题协商议政,逐步探索形成了以课题为纽带,以专委会为依托,以政协委员为主体,人才智库成员参加的专题调研视察机制。三是加强联系交往,扩大履职影响范围。按照市政协机关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为自治区政协、外地政协来包开展调研考察活动提供服务,主动推介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优势,积极促进地区间的联系与交流,先后接待自治区政协、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等5批次调研考察组。参加了自治区政协组织召开的“全区政协社法委工作交流会”,并作了典型发言。加强与旗县区政协对口工作的联系指导,经常性的了解和掌握旗县区政协对口工作,并积极深入到旗县区政协开展对口工作的专题调研、联系指导,着力推动市、县(旗区)两个层次的政协工作形成上下贯通、互联互动、同频共振的局面。扎实做好走访委员和对口联系部门工作,密切同委员的联系和沟通,建立了“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微信群,为委员会与委员之间、委员与委员之间加强沟通联系,构筑了新的平台。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交流,审慎把关宣传稿件,及时报送宣传资料,主动联系宣传版面,特别是今年围绕“电动三轮车对城市交通影响”的专题调研,与包头日报记者协同编辑连载刊发了3个宣传整版,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安排
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2016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市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八次全委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推进我市社会和法治建设方面的重要问题及市委、市政府重视,市政协常委会、主席会议关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精心组织委员开展调研视察、专题协商、民主评议等活动,积极探索协商民主的新方式、新方法,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社会建设建言献策、献计出力。
(一)着眼于助推发展促和谐,不断提高履职水平。一是扎实开展调研视察。找准着力点,选好题目,精心谋划和组织委员有计划的开展调研视察活动,引导委员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发挥情况熟悉、业务精通的优势,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言之有据、言之有理、言之有力,提出有见解、有分量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社会建设献计出力。二是深入开展民主监督。按照市政协主席会议的统一安排部署,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把民主评议作为强化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进一步规范评议内容、程序、方法和步骤,使评议工作更具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积极推荐特邀民主监督员,参加行风评议、执法执纪检查等监督活动。三是强化社情民意工作。把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作为履行职责的关键环节,切实发挥社情民意信息“直通车”作用,充分调动委员反映社情民意的积极性,及时收集报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出现的动态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努力为市委政府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解决民需提供参考。
(二)着眼于强化服务和保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市政协全委会、常委会和主席会议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按照“专、精、深、实”的要求,积极探索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形式、丰富工作内容,进一步完善委员活动组、界别和专委会、委员之间的整体联动机制,使委员活动更富成效。扎实做好走访委员和对口联系部门工作,为委员知情明政、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努力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和谐型”组织,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积极为工作大局服务、为履行职责服务、为政协委员服务、为统一战线服务。二是加强委员队伍建设。根据《包头市政协委员履行职能情况考评办法》,按照《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履职情况考评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委员的履职行为。同时,按照市政协专委会联系委员、联系界别活动制度,密切与委员的联系交流,积极搭建平台、创造条件、畅通渠道,充分发挥委员的界别优势、专业特长、主体作用,进一步加强委员参政议政能力建设。按照《包头市政协各专委会与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口联系协商制度》,加强与对口联系部门的沟通联系,拓宽委员知情明政、发挥作用的渠道,扩大委员履职活动的参与面。
总之,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在发挥政协优势作用、推进法治包头建设,围绕全局关注民生、建言献策助推发展,强化举措拓宽渠道、民主监督促进落实,完善制度提升能力、强化自身履职成效等方面,做了一些实际的工作和努力,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些明显的改进和成效。但与新时期、新形势下政协工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些差距。今后,我们要在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理念,强化责任,完善措施,提高效率,充分发挥好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作用,为助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我市法治社会建设、促进我市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2015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发挥优势,创新举措,助推法治包头建设。一是参与立法协商,助推法制体系建设。我们主动密切加强与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联系与沟通,积极探索推动建立政协委员参与立法协商的工作机制和流程,充分发挥好政协委员、党派团体、界别和专委会的作用,广泛反映社会各界的政治愿望和利益诉求,推动立法工作更加合理、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今年,我们组织推选了15位来自不同界别的市政协委员,参加了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召开的立法协商座谈会,围绕《包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从立法体例、法规内容和行政执法等方面,对条例修订草案中的有关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对于增强条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立法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市人大常委会在条例修订过程中,对各位市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合理意见和建议,并对采纳结果进行了反馈。二是举行协商议政,助推法治社会建设。政协组织人才集聚、智力密集,政协委员中有很多法律方面高层次的专家学者,有的直接从事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工作,是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我们充分发挥这一优势,围绕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热点问题、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组织委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等议政活动,把好脉、开好方,促进相关工作的开展。特别是今年,我们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包头”作为第一个重点协商议题,在对专题协商活动的组织开展及具体内容,向市委政府有关部门及法检两院印发征求意见函,广泛深入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专题协商工作方案,选调人员组成专题调研组,先后到市人大、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委政研室、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进行了实地调研和座谈讨论,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和5个重点协商发言,围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切实保证公正司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等4个方面,提出了以建立第三方立法机制为突破深入推进我市科学立法、强化行政与司法互动解决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加大普法力度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等30多条意见和建议,多数建议已转化为相关部门的工作措施和实际行动。三是开展咨政建言,助推法制政府建设。今年,我们围绕市政府常务会议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方案》、《石拐棚户区、沉陷区搬迁居民纳入属地管理实施意见》、《包头市本级行政权力清单梳理情况》、《进一步加强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相关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包头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稳增长促发展优化国土资源政策的16条实施意见》、《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等8个协商议题,组织委员深入调查研究、讨论论证,形成了20条协商意见和建议。我们组织推选了10位来自不同界别的市政协委员,参加了市政府法制办召开的《包头市本级行政权力清单》征求意见座谈会,与会委员从清单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是否相互统一,与现行行政政策规定是否相互协调,行政权力的法律法规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有可能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行政权力,是否存在其他问题等方面发表了意见和建议,有力地推动了行政权力清单的梳理和制定工作。按照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安排,我们配合市司法局组成第四检查验收组,先后对白云矿区、达茂旗、固阳县和市国资委、信访局、地税局、国税局、民委、房管局、审计局、统计局、水务局、科技局、民政局及北奔重汽、北重集团等3旗县区、13部门和单位,进行了“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检查验收。
(二)围绕全局,关注民生,建言献策助推发展。一是完成主席会议成员集体视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我们把承担并圆满完成主席会议成员集体视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摆在主要议事日程,提前着手,超前部署,专门召开社法委办公会议,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实施,同时与办公厅秘书处、综合处密切配合,及时主动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接,切实做到人员、时间、措施、任务“四落实”,保障了视察工作的圆满完成。市政协主席会议成员集体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审判执行、司法为民、司法公开、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了视察,对于引导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更加关注、支持人民法院工作,充分发挥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的作用,让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法院、理解法院、信任法院、支持法院,促进全市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二是围绕“电动三轮车对城市交通的影响”建言献策。我们把促进解决“电动三轮车对城市交通影响”的问题,作为服务群众、改善民生的一个重要议题开展专题议政建言,制定专门工作方案,组成专题调研组,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扎实调研。在深入青山区光荣道社区、东河区南圪洞社区、土右旗萨拉齐回民社区走访调查、征集社情民意以及对幸福路、文化路、林荫路等电动三轮车销售聚集地点调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先后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市食品药品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残疾人联合会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召集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包头市公安消防支队、市交通管理支队等11个部门相关负责人召开了座谈会,分别听取了有关工作情况介绍、收集了有关资料并进行了座谈讨论。在此基础上,调研组经过对调查了解掌握情况的综合梳理、认真分析、深入研究和反复论证,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全面摸清底数、严格源头管控、强化路面整治、做好人员安置、加强公交建设、强化宣传教育等6个方面20多条意见和建议,并以《市政协调研视察专报》报送市委政府决策参考。三是围绕“社会中介机构规范化管理”协商议政。我们通过开展社会中介机构规范化管理的专题考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工作经验,充分了解我市有关情况,丰富掌握一手工作资料,撰写形成了专题考察报告。在此基础上,按照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要求,积极探索研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为规范我市社会中介机构的行为、维护我市中介服务市场秩序、促进我市中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献计出力。
(三)强化举措,拓宽渠道,民主监督促进落实。一是开展民主评议,深化民主监督实践。按照市政协主席会议的统一安排部署,我们把民主评议政府职能部门作为强化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抓手和切入点,作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途径和重要举措,专题进行研究部署,制定专门工作方案,组织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专家学者组成第六评议工作组,按照带着主题议政、带着课题调研、带着问题会诊、带着提案督办、带着舆情座谈,边评边改、边议边改的评议方法,通过调研、视察、座谈、面对面评议、民主测评等形式,围绕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改进作风、联系群众、办事效率、政务公开、勤政廉洁等情况,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进行了民主评议。评议中,评议组成员点对点谏真言、面对面提建议、事对事促整改,达到了民主评议工作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目的,取得了市委政府肯定、被评议部门认同、各界群众满意、委员影响力增强、民主监督实效彰显的社会效果。二是拓展监督方式,健全民主监督制度。民主监督是政协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政协工作的重点之一。我们坚持把推荐特邀民主监督员工作,作为委员会开展民主监督工作的一种有效手段,不断健全完善特邀民主监督员管理制度,积极探索民主监督与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并进的创新形式,着力促进特邀监督员充分体现民主监督实效,着力促进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发挥更大作用。今年,我们新制定了《包头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特邀民主监督员管理工作细则》,对社法委推荐特邀民主监督员的任职条件、选聘程序、监督内容、监督方式方法、职责、权利和义务以及聘任单位职责、义务等内容做出了明确规范,为进一步加强特邀民主监督员的管理,提供了制度依据和程序依据。先后推荐了24名政协委员担任特邀民主监督员,其中:推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邀产品质量监督员”12名,推荐“包头监狱执法监督员”12名;推荐10名政协委员参加了市检察院“检察开放日”活动。三是强化社情民意,深入联系服务群众。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之一,就是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我们把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作为社法委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按照有利于更好地履行政协职能、增强政协工作的活力,有利于市委政府掌握实际情况及时了解群众意愿、推进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有利于及时化解矛盾、保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有利于发挥政协委员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增强参政议政能力等“四个有利于”的要求,把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贯穿于调研视察、民主监督等各项工作全过程之中,注重把握选题准确、调查细致、建议可行、反映快速等重点,深入联系和服务群众,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及时反映群众的呼声和诉求,推动了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加快解决。
(四)完善制度,提升能力,强化自身履职成效。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夯实依法履职基础。我们按照内容具体、形式规范、操作有序、运行有效的要求,不断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设,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可依,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履职实效。在修订完善了《包头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工作简则》、《包头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依据《包头市政协委员履行职能情况考评办法》,结合社法委工作实际,新制定了《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履职情况考评工作细则》,配套制定了《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年度履职情况登记表》、《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履职情况考评打分细则》、《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履职情况考评打分表》,建立健全委员履职档案,详细记录委员参加政协会议、提交提案和建议,参加调研视察、学习培训等活动情况,对委员进行动态管理,为考察委员履职情况提供了参考依据。同时,邀请各界别30位市政协委员及民主党派人士、大专院校专家学者参加,组建了《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人才智库》,为社法委工作开展,注入了新活力,增添了新动力。二是强化履职能力,提升依法履职实效。我们坚持以法治思维、务实举措,不断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不断增强委员的综合素质和社法委的服务水平,并充分发挥专委会的基础作用,努力推进政协事业的创新发展。按照市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的工作部署,我们充分发挥社法委自身专长和优势,主动加强与党政对口部门的联系,积极拓宽委员知情明政渠道,不断提高对口协商成效,先后组织委员100多人次开展履职活动10多次,提出专项建议和调研报告5份,成为市政协重点课题调研、专题民主监督、经常性议政建言、组织委员小组活动的重要力量。我们把加强学习作为提高委员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通过组织委员参加培训班和专题讲座,编发学习资料、赠阅政协刊物,组织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强化集中学习,注重知情学习,突出主题学习,加强对委员的培训和教育。同时,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引导政协委员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及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传达贯彻到委员的本职工作和履职实践中。积极搭建好履职平台,重点利用政协全委会议、常委会议、委员会对口协商会议,通过委员提案、大会发言等形式进行专题协商议政,逐步探索形成了以课题为纽带,以专委会为依托,以政协委员为主体,人才智库成员参加的专题调研视察机制。三是加强联系交往,扩大履职影响范围。按照市政协机关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为自治区政协、外地政协来包开展调研考察活动提供服务,主动推介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优势,积极促进地区间的联系与交流,先后接待自治区政协、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等5批次调研考察组。参加了自治区政协组织召开的“全区政协社法委工作交流会”,并作了典型发言。加强与旗县区政协对口工作的联系指导,经常性的了解和掌握旗县区政协对口工作,并积极深入到旗县区政协开展对口工作的专题调研、联系指导,着力推动市、县(旗区)两个层次的政协工作形成上下贯通、互联互动、同频共振的局面。扎实做好走访委员和对口联系部门工作,密切同委员的联系和沟通,建立了“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微信群,为委员会与委员之间、委员与委员之间加强沟通联系,构筑了新的平台。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交流,审慎把关宣传稿件,及时报送宣传资料,主动联系宣传版面,特别是今年围绕“电动三轮车对城市交通影响”的专题调研,与包头日报记者协同编辑连载刊发了3个宣传整版,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安排
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2016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市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八次全委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推进我市社会和法治建设方面的重要问题及市委、市政府重视,市政协常委会、主席会议关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精心组织委员开展调研视察、专题协商、民主评议等活动,积极探索协商民主的新方式、新方法,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社会建设建言献策、献计出力。
(一)着眼于助推发展促和谐,不断提高履职水平。一是扎实开展调研视察。找准着力点,选好题目,精心谋划和组织委员有计划的开展调研视察活动,引导委员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发挥情况熟悉、业务精通的优势,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言之有据、言之有理、言之有力,提出有见解、有分量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社会建设献计出力。二是深入开展民主监督。按照市政协主席会议的统一安排部署,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把民主评议作为强化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进一步规范评议内容、程序、方法和步骤,使评议工作更具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积极推荐特邀民主监督员,参加行风评议、执法执纪检查等监督活动。三是强化社情民意工作。把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作为履行职责的关键环节,切实发挥社情民意信息“直通车”作用,充分调动委员反映社情民意的积极性,及时收集报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出现的动态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努力为市委政府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解决民需提供参考。
(二)着眼于强化服务和保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市政协全委会、常委会和主席会议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按照“专、精、深、实”的要求,积极探索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形式、丰富工作内容,进一步完善委员活动组、界别和专委会、委员之间的整体联动机制,使委员活动更富成效。扎实做好走访委员和对口联系部门工作,为委员知情明政、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努力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和谐型”组织,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积极为工作大局服务、为履行职责服务、为政协委员服务、为统一战线服务。二是加强委员队伍建设。根据《包头市政协委员履行职能情况考评办法》,按照《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履职情况考评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委员的履职行为。同时,按照市政协专委会联系委员、联系界别活动制度,密切与委员的联系交流,积极搭建平台、创造条件、畅通渠道,充分发挥委员的界别优势、专业特长、主体作用,进一步加强委员参政议政能力建设。按照《包头市政协各专委会与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口联系协商制度》,加强与对口联系部门的沟通联系,拓宽委员知情明政、发挥作用的渠道,扩大委员履职活动的参与面。
总之,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在发挥政协优势作用、推进法治包头建设,围绕全局关注民生、建言献策助推发展,强化举措拓宽渠道、民主监督促进落实,完善制度提升能力、强化自身履职成效等方面,做了一些实际的工作和努力,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些明显的改进和成效。但与新时期、新形势下政协工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些差距。今后,我们要在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理念,强化责任,完善措施,提高效率,充分发挥好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作用,为助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我市法治社会建设、促进我市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