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8日政协包头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包头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月5日至8日在青山宾馆举行。
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张院忠,市委副书记、代市长赵江涛等领导同志出席会议,与委员们共商包头改革发展稳定大计。会议批准张世明同志代表政协包头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和梁瑞同志代表政协包头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根据《政协章程》规定和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了政协包头市第十三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会委员。与会委员列席了包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讨论并赞同市委副书记、代市长赵江涛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听取、讨论并赞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以及其他报告。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
会议认为,过去的五年,在中共包头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中共十八大精神,团结依靠全市各族人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包头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结合包头实际,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向着“提档升级、争创一流”总目标迈出坚实步伐,开创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委员们对过去五年的政府工作和取得的成就表示满意并给予充分肯定。委员们认为,《政府工作报告》在实事求是总结过去五年工作的基础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四次全会、十届五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包头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提出了未来五年的总体思路和重点工作,并对2018年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思路清晰、目标明确,为民务实、催人奋进,客观反映了全市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完全符合包头发展实际。
会议认为,政协包头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履职的五年,是人民政协事业在继承中发展、实践中创新、开拓中奋进的五年。五年来,在中共包头市委的领导下,政协包头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组织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项职能,丰富协商议政的内容和形式,强化民主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拓展参政议政的范围和渠道,充分发挥了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重要作用,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委员们对政协包头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的工作表示满意并给予高度评价。
会议强调,政协包头市第十三届委员会任期的五年,是全市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政协工作新思想、新部署、新要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重要时期。全市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要始终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紧围绕中共包头市委中心工作履职尽责,聚焦改革发展协商议政,紧扣民生改善开展监督,围绕团结民主凝心聚力,切实发挥思想引领、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作用,全面开创新时代包头人民政协事业新局面。
会议号召,全市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要在中共十九大精神的指引下,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坚决维护中共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在中共包头市委的领导下,以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政治作为,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为谱写“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包头篇章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