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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创新精神做好民主评议工作提升民主监督实效
时间:2015-02-06 11:23:01 来源:
白云矿区政协 杨秀琴
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三大职能之一,人民政协的性质及民主监督的特点,决定了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一种非权力的、民主的、柔性的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丰富民主监督形式,提高民主监督实效,各地政协组织在党委的支持下,引入民主评议这一形式,组织政协委员对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进行评议。经过不断总结提升、学习交流借鉴、媒体宣传等,使民主评议的做法不断完善,作用日益彰显。
近两年来,白云矿区政协为认真履行好民主监督的职能,先后对区人民政府的七个组成部门开展了认真的评议。在评议过程中积极探索,勇于实践,不断提高民主评议工作水平,民主评议在履行政协民主监督职能中也发挥了应有的重要作用。但我们深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重点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也指出,人民政协要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丰富民主形式,畅通民主渠道,这些都为人民政协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主监督工作提出了新要求。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我们必须加强对民主评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创新的精神不断提高民主评议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
一、继续强化对政协民主评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民主评议是政协民主监督形式的新拓展。尽管政协民主监督形式多种多样,有会议监督、提案监督、视察监督、反映社情民意监督和参与督查和调查活动监督等,但民主评议这种民主监督形式还有别于他们,除会议监督外,它的组织化程度更高,政协委员和各族各界人士的参与面更广,综合性和全面性更强,提供的信息更多,更有利于发挥政协组织的整体优势,提升工作的深度。所以,民主评议是政协监督形式的创新,监督内容的拓展。民主评议是人民政协约束和监督公权力的重要平台。任何一种政治组织的发展和完善,仅仅依靠来自内部的约束与自我完善是不够的,必须拥有来自于外部的监督,而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就是其中一种重要的外部监督形式,民主评议也就承载了这种监督职能。民主评议的过程,就是通过广泛听取各界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情况、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遵守法纪、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的过程,通过监督,不断增强评议部门的决策力、执行力和公信力。民主评议是推进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途径。当前,全国上下正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工作,社会转型发展使得各种矛盾交织并存,而民主评议具有广泛代表性和民主协商性的特点无疑会在疏导情绪与化解社会矛盾方面起到积极作用。通过民主评议,我们将社会分散的意见和建议集中起来,归纳整理、分析研究后,通过政协的桥梁,及时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并对意见和建议的采纳和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反馈,进而引导公民有序表达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突出三个重点环节,提升民主评议工作质量。
(一)切实加强对民主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从民主评议工作的实践可知,民主评议涉及的面广点多,人们的关注度也高。政协组织一定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掌握和把握好尺度,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注重实效。要认真贯彻好协商民主的原则,坚持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既要严格按照民主评议工作的要求进行,又要加强与被评议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既要对被评议部门的工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又要帮助查找存在的问题,找出问题的症结和治本的方法,提出见解独到的良谋善策,既要加强对被评议部门的跟踪督促检查,又要尽政协之所能,促成一些问题的推进和解决,进而不断提高民主评议的质量和水平。
(二)在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上下功夫。要发挥政协联系广泛、人才荟萃的优势,紧紧依靠广大政协委员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根据民主评议工作需要,既要开展典型调查,也要注重调研对象的广泛性,善于从点和面的结合上,找准查实客观存在的问题。要发扬锲而不舍、刨根问底的钻研精神,善于与群众打交道、交朋友,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真正听实话、察实情、获真知。要善于分析思考,对各种途径获得的资料和信息,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抓住问题的本质和症结所在,兼顾需要和可能,不断提出对症管用、切实可行的具体建议。同时,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注重征求意见,进而取得扎实有效的调研成果,为提升民主评议工作质量提供重要支撑。
(三)抓好民主评议后的跟踪督查。被评议部门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关系政协民主评议工作成效,而督促检查是推动工作措施落实的有效手段。不抓督查,政协民主评议的结果就会被束之高搁,整改工作就会流于形式,民主评议也就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为此,要通过约请被评议部门的负责人通报整改情况、到被评议部门实地查看整改情况、到服务对象中走访调查、加大整改落实情况的宣传等形式,推动被评议部门的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到位,成效明显,群众满意。
三、改进三方面的工作,推进民主评议工作创新发展。
(一)进一步改进民主评议内容。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履职为民,高度关注我区在深化改革、转型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选择党委政府重视、社会关注的涉及全局性的重要事项作为民主评议的内容,同时,结合民主评议工作实践,兼顾基层政协工作实际,在对评议部门进行评议时,更要注重抓住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就某一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评议,协助推动重要工作的开展和民生事项的解决。
(二)进一步改进民主评议形式。没有形式,内容就无从表现,目标就无法实现,因此,改进民主评议的形式,始终是发挥民主评议重要作用的关键所在。根据民主评议工作实践,要进一步提高民主评议的规格,一方面可与同级相关监督部门联合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增加评议的权威性,一方面要提升政协民主评议各环节的规格,对于政协在民主评议过程中召开的动员会、听取意见会、审议评议报告会、总结会等都可适当扩大参加人员的层次、范围、数量等,进而提升政协民主评议的影响力和监督力。
(三)逐步建立民主评议工作制度。经过多年的实践,民主评议工作已经成为政协组织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项专项和常态化的工作,被列入每年的年度计划中。但适应人民政协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的要求,仍需要我们逐步探索和建立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的基本制度,如:主席会议、常委会议研究民主评议方案、评议报告等制度、民主评议沟通制度、民主评议反馈制度、整改跟踪督查制度和通报制度,等等,一系列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可使民主评议工作的开展有章可循,防止民主评议流于形式和走过场,进而促进民主评议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总之,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积极适应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丰富民主监督形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着力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努力开创人民政协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