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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基层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时间:2015-02-09 09:40:15 来源:
民主监督是指参加人民政协的各民主党派、无党派、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爱国人士,就国家和地方的重要事务提建议、意见和批评,以及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相互之间的民主监督,其中主要是对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和政府的监督。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三大职能之一,它与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等共同构成了我国的监督体系。近年来,各级政协组织在强化民主监督方面做了许多有利的探索,丰富了民主监督的内容,创新了民主监督的形式。但从政协组织民主监督的实践来看,民主监督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我们认为,当前基层政协民主监督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定位不明确。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从性质上说是一种政治监督,而政治监督通常是指在社会政治生活中进行的监督,它是对社会政治生活中的权利进行监督。因此,从理论上分析,政治监督应是权利监督,指所有法定监督主体对一切国家政治力量实体及其工作人员的政治行为进行访查、督办或促纠的活动。而人民政协不是权利机构,结果出现了政治监督又不同于权利监督的情况。这实质是一对矛盾,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开展。
二、认识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部分党政领导和国家公务人员对民主监督缺乏正确认识,认为有党纪监督、人大权利监督、司法监督等形式就够了,政协民主监督“可有可无”,甚至有的把民主监督看成是“挑刺找麻烦”、“唱对台戏”,主动接受民主监督的意识不强;二是社会民众对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认识不到位,认为政协的民主监督流于形式,是面子工程,没有寄予太大希望;三是部分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认为政协民主监督是“软监督”,缺乏“刚性”,作用不大,监督效果不够明显,有的虽有监督之意,却不敢有监督之言,患得患失,怕得罪人,心理束缚较重,主动行使监督权力的意识不强,缺乏热情。
三、权威性不够。由于政协民主监督不具有法律效力,也没有强制约束功能,所以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往往显得柔弱无力。受监督者,听取不听取、接受不接受、采纳与不采纳完全取决于其自觉程度。即使不受监督也不违纪违法,更不用说受到制裁。因此,政协的民主监督变成了“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
四、联动性不强。在政协民主监督过程中,对重点监督的单位、行业、内容、社会关注热点,一般都是单线独立进行,与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的横向合作不多,监督效力不高,效果不明显。
五、机制不健全。政协发扬民主监督作用的成效,在一定程度上还受制于整个社会民主政治建设的程度和水平。目前政协在民主监督方面没有制定完善各种规章制度,政协民主监督没有实现有章可循、有序开展。在实际操作时有较大难度,尤其是制约和保障机制不健全,导致随意性现象的存在。随着政协民主监督履行职责的发展,政协民主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还远远不够,使民主监督缺少对规范与合法合理监督的保证。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存在的上述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政治性、实效性缺乏正确认识,对民主监督职能形式的重合性和交叉性缺乏正确认识。此外,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组织化程度不高也是重要原因。
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一项重要职能,它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不断加强和推进民主监督工作是政协组织一项艰巨而光荣的使命。加强监督制度,曾强监督实效,更是政协组织所努力追求的目标。作为基层政协,如何开展好民主监督工作应值得探讨和研究。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六个方面推进和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
一、建设高素质的政协委员队伍。“人才荟萃、联系广泛、位置超脱、民主监督”是各级政协的特点和优势,把握好参与主体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增强民主监督的群众基础,使政协民主监督更趋向民意,符合民愿,这是确保民主监督质量、赢得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认可的关键,也是民主监督生命力所在。因此,要增强民主监督的实效性,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政协委员队伍。一方面严把政协委员的“入口关”,不拘一格,把那些热爱政协工作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关注民生、敢于建言献策的社会各界精英和代表人物吸纳进政协队伍中,充分发挥政协民主党派和委员界别优势,使参与主体、组成结构更具代表性。另一方面,要丰富学习形式和内容,加强政协委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努力培养政协委员建言献策的能力、胆识和勇气。根据基层政协委员能力、素质等参差不齐的实际,有针对性地邀请上级政协有关专家对政协委员进行人民政协理论、统战理论、政协三项职能的性质、内涵、内容、形式、程序以及工作机制,提案、社情民意信息和民主监督知识等方面的专题培训,提高政协委员的履职水平,培养政协委员建言献策的能力。
二、坚持原则,积极稳妥地开展民主监督。一要坚持党的领导,政协工作才能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尤其是在开展民主监督这项比较敏感的工作中,政协应积极发挥政协党组的作用,对重大的民主监督的内容和部署,都要主动向党委请示汇报、听取指示;对监督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反映,对重要的意见建议或总结的成绩、经验,要及时报送党委,从而使民主监督的各个环节都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二要坚持服从服务于大局。政协工作是党和国家全局工作的一部分,离开把握大局、服务大局,政协工作难以有所作为。民主监督工作只有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抓大事、议大政,做到同步合拍才能同党委政府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共同全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三要坚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民主监督是一种双向行为,需要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共同努力,尤其需要党政部门的理解和支持。政协应主动与党政有关部门沟通情况,加强与纪检、人大、政府以及其他执行监督部门的合作,互通情况、交流材料、反馈信息,使政协民主监督与行政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相互配合,相得益彰,理顺关系,为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讲求民主监督的质量。民主监督既要提出意见或建议,又要取得明显的效果。一是指出的问题要到位。在履行职能时,要找准关键问题,抓住主要矛盾,吃透基本情况。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可靠,有典型意义,是党委政府关心的重要问题,是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意见要到位。民主监督中必须提出高层次的意见,所提建议和批评要有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提出的主意是真招、实招和高招。三是反馈要到位。在民主监督中提出的高层次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必须有反馈,不能不了了之。要建立和实行回复制度,做到所提建议和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四是跟踪要到位。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没有反馈的要跟踪调查,对已回复但没有办理的要跟踪督促,对已办理的要加强对民主监督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常委会、主席会研究民主监督工作,对所提意见和建议要严格把关,增强监督的针对性。
四、突出政协提案和专题调研视察的民主监督地位。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的一项全局性工作。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提案工作,把办结委员提案工作纳入年度经济社会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内容,不断推进提案工作向前发展。坚持政府分管领导每年参加提案交办会,建立政府每年向政协常委会通报政府系统提案办理情况制度。政协组织要加强提案工作的领导,主席会议将提案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听取提案工作汇报,统筹协调各部门参与提案工作。政协领导分工负责重点提案的联系督办,提案委要认真做好提案各项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调研视察的作用。调研视察是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通过深入细致的调研和视察,广泛吸收政协委员、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建议案和调研视察报告,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以及党委政府重大决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民主监督,是政协民主监督的一条重要途径。
五、切实推进政协民主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切实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完善监督的组织领导、权益保障、知情反馈、沟通协商机制。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将民主监督的内容、形式、方法和程序确定下来,进而推动民主监督工作走向规范化和程序化,可使政协委员行使监督的权利得到保障,使党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待监督的态度和行为受到约束,有助于减少工作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增强民主监督工作的力度。推进政协民主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必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作,使民主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纳入党政监督工作的范围,努力在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系统间及政协系统内部,建成一个内外联系、上下呼应、相互配合、协调一致的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政协民主监督的整体性、协调性、配套性。在推进政协民主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中,要争取党政领导的大力支持,营造各界重视、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的外部环境;要逐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营造规范监督、有序建言的内部环境。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的两大主题。开展民主监督就必须把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贯穿于营造外部环境与内部环境工作的始终。既要加强与党政部门的沟通,又要加强监督主体内部各党派、团体和各界人士之间的沟通,形成民主监督工作的整体合力。同时,要加强与执行监督职能部门的配合,互通情况,交流信息,理顺关系,使民主监督与其它监督形式优势互补,相得益彰。
六、系统研究,加大宣传,营造政协民主监督的浓厚氛围。加强政协及其民主监督的理论研究。经常深入基层、视察考察、调查研究,广开言路,力求多渠道、多层次听取和吸纳人民群众的批评和意见,认真综合分析,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从事物的相互关系中找出其内部联系,从而揭示运动、变化、发展规律,使对问题的分析、理由的阐述、对策的提出比较深刻、科学、合理,形成更有说服力、影响力的理论成果,为党委、政府的正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这不仅是加强政协工作的需要,也是应对国际环境的严峻挑战、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需要。从如何强化人民政协监督职能这个角度来讲,怎样使人们充分相信其存在的必要性,影响政协民主监督效果的主要是哪些问题,如何改进提升民主监督的作用等等,都要在实际调研的基础上,深入细致研究,从理论上讲深讲透,这不仅能更好地实现民主监督效果,而且能大大增强人们对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信念。加大对政协民主监督的宣传。要从更高的高度、更广的视角来实践和创新政协民主监督的宣传方式,运用好各种宣传媒介,加强与各类传媒的沟通联系和互动合作,让宣传更贴近大众、贴近实际,实现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宣传效应的多维化、密集化,扩大民主监督的影响力,树立政协的良好形象,产生广泛的社会效益,使党委政府认识到政协是能干事、会干事的,使各部门认识到政协是能促进自身工作的,使各界群众认识到政协是能解决实际问题的,从而把政协的形象真正树立起来,使每个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都能感到由衷自豪,真正营造出“支持民主监督、配合民主监督、参与民主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定位不明确。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从性质上说是一种政治监督,而政治监督通常是指在社会政治生活中进行的监督,它是对社会政治生活中的权利进行监督。因此,从理论上分析,政治监督应是权利监督,指所有法定监督主体对一切国家政治力量实体及其工作人员的政治行为进行访查、督办或促纠的活动。而人民政协不是权利机构,结果出现了政治监督又不同于权利监督的情况。这实质是一对矛盾,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开展。
二、认识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部分党政领导和国家公务人员对民主监督缺乏正确认识,认为有党纪监督、人大权利监督、司法监督等形式就够了,政协民主监督“可有可无”,甚至有的把民主监督看成是“挑刺找麻烦”、“唱对台戏”,主动接受民主监督的意识不强;二是社会民众对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认识不到位,认为政协的民主监督流于形式,是面子工程,没有寄予太大希望;三是部分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认为政协民主监督是“软监督”,缺乏“刚性”,作用不大,监督效果不够明显,有的虽有监督之意,却不敢有监督之言,患得患失,怕得罪人,心理束缚较重,主动行使监督权力的意识不强,缺乏热情。
三、权威性不够。由于政协民主监督不具有法律效力,也没有强制约束功能,所以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往往显得柔弱无力。受监督者,听取不听取、接受不接受、采纳与不采纳完全取决于其自觉程度。即使不受监督也不违纪违法,更不用说受到制裁。因此,政协的民主监督变成了“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
四、联动性不强。在政协民主监督过程中,对重点监督的单位、行业、内容、社会关注热点,一般都是单线独立进行,与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的横向合作不多,监督效力不高,效果不明显。
五、机制不健全。政协发扬民主监督作用的成效,在一定程度上还受制于整个社会民主政治建设的程度和水平。目前政协在民主监督方面没有制定完善各种规章制度,政协民主监督没有实现有章可循、有序开展。在实际操作时有较大难度,尤其是制约和保障机制不健全,导致随意性现象的存在。随着政协民主监督履行职责的发展,政协民主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还远远不够,使民主监督缺少对规范与合法合理监督的保证。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存在的上述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政治性、实效性缺乏正确认识,对民主监督职能形式的重合性和交叉性缺乏正确认识。此外,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组织化程度不高也是重要原因。
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一项重要职能,它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不断加强和推进民主监督工作是政协组织一项艰巨而光荣的使命。加强监督制度,曾强监督实效,更是政协组织所努力追求的目标。作为基层政协,如何开展好民主监督工作应值得探讨和研究。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六个方面推进和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
一、建设高素质的政协委员队伍。“人才荟萃、联系广泛、位置超脱、民主监督”是各级政协的特点和优势,把握好参与主体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增强民主监督的群众基础,使政协民主监督更趋向民意,符合民愿,这是确保民主监督质量、赢得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认可的关键,也是民主监督生命力所在。因此,要增强民主监督的实效性,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政协委员队伍。一方面严把政协委员的“入口关”,不拘一格,把那些热爱政协工作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关注民生、敢于建言献策的社会各界精英和代表人物吸纳进政协队伍中,充分发挥政协民主党派和委员界别优势,使参与主体、组成结构更具代表性。另一方面,要丰富学习形式和内容,加强政协委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努力培养政协委员建言献策的能力、胆识和勇气。根据基层政协委员能力、素质等参差不齐的实际,有针对性地邀请上级政协有关专家对政协委员进行人民政协理论、统战理论、政协三项职能的性质、内涵、内容、形式、程序以及工作机制,提案、社情民意信息和民主监督知识等方面的专题培训,提高政协委员的履职水平,培养政协委员建言献策的能力。
二、坚持原则,积极稳妥地开展民主监督。一要坚持党的领导,政协工作才能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尤其是在开展民主监督这项比较敏感的工作中,政协应积极发挥政协党组的作用,对重大的民主监督的内容和部署,都要主动向党委请示汇报、听取指示;对监督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反映,对重要的意见建议或总结的成绩、经验,要及时报送党委,从而使民主监督的各个环节都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二要坚持服从服务于大局。政协工作是党和国家全局工作的一部分,离开把握大局、服务大局,政协工作难以有所作为。民主监督工作只有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抓大事、议大政,做到同步合拍才能同党委政府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共同全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三要坚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民主监督是一种双向行为,需要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共同努力,尤其需要党政部门的理解和支持。政协应主动与党政有关部门沟通情况,加强与纪检、人大、政府以及其他执行监督部门的合作,互通情况、交流材料、反馈信息,使政协民主监督与行政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相互配合,相得益彰,理顺关系,为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讲求民主监督的质量。民主监督既要提出意见或建议,又要取得明显的效果。一是指出的问题要到位。在履行职能时,要找准关键问题,抓住主要矛盾,吃透基本情况。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可靠,有典型意义,是党委政府关心的重要问题,是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意见要到位。民主监督中必须提出高层次的意见,所提建议和批评要有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提出的主意是真招、实招和高招。三是反馈要到位。在民主监督中提出的高层次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必须有反馈,不能不了了之。要建立和实行回复制度,做到所提建议和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四是跟踪要到位。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没有反馈的要跟踪调查,对已回复但没有办理的要跟踪督促,对已办理的要加强对民主监督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常委会、主席会研究民主监督工作,对所提意见和建议要严格把关,增强监督的针对性。
四、突出政协提案和专题调研视察的民主监督地位。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的一项全局性工作。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提案工作,把办结委员提案工作纳入年度经济社会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内容,不断推进提案工作向前发展。坚持政府分管领导每年参加提案交办会,建立政府每年向政协常委会通报政府系统提案办理情况制度。政协组织要加强提案工作的领导,主席会议将提案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听取提案工作汇报,统筹协调各部门参与提案工作。政协领导分工负责重点提案的联系督办,提案委要认真做好提案各项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调研视察的作用。调研视察是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通过深入细致的调研和视察,广泛吸收政协委员、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建议案和调研视察报告,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以及党委政府重大决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民主监督,是政协民主监督的一条重要途径。
五、切实推进政协民主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切实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完善监督的组织领导、权益保障、知情反馈、沟通协商机制。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将民主监督的内容、形式、方法和程序确定下来,进而推动民主监督工作走向规范化和程序化,可使政协委员行使监督的权利得到保障,使党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待监督的态度和行为受到约束,有助于减少工作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增强民主监督工作的力度。推进政协民主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必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作,使民主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纳入党政监督工作的范围,努力在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系统间及政协系统内部,建成一个内外联系、上下呼应、相互配合、协调一致的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政协民主监督的整体性、协调性、配套性。在推进政协民主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中,要争取党政领导的大力支持,营造各界重视、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的外部环境;要逐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营造规范监督、有序建言的内部环境。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的两大主题。开展民主监督就必须把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贯穿于营造外部环境与内部环境工作的始终。既要加强与党政部门的沟通,又要加强监督主体内部各党派、团体和各界人士之间的沟通,形成民主监督工作的整体合力。同时,要加强与执行监督职能部门的配合,互通情况,交流信息,理顺关系,使民主监督与其它监督形式优势互补,相得益彰。
六、系统研究,加大宣传,营造政协民主监督的浓厚氛围。加强政协及其民主监督的理论研究。经常深入基层、视察考察、调查研究,广开言路,力求多渠道、多层次听取和吸纳人民群众的批评和意见,认真综合分析,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从事物的相互关系中找出其内部联系,从而揭示运动、变化、发展规律,使对问题的分析、理由的阐述、对策的提出比较深刻、科学、合理,形成更有说服力、影响力的理论成果,为党委、政府的正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这不仅是加强政协工作的需要,也是应对国际环境的严峻挑战、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需要。从如何强化人民政协监督职能这个角度来讲,怎样使人们充分相信其存在的必要性,影响政协民主监督效果的主要是哪些问题,如何改进提升民主监督的作用等等,都要在实际调研的基础上,深入细致研究,从理论上讲深讲透,这不仅能更好地实现民主监督效果,而且能大大增强人们对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信念。加大对政协民主监督的宣传。要从更高的高度、更广的视角来实践和创新政协民主监督的宣传方式,运用好各种宣传媒介,加强与各类传媒的沟通联系和互动合作,让宣传更贴近大众、贴近实际,实现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宣传效应的多维化、密集化,扩大民主监督的影响力,树立政协的良好形象,产生广泛的社会效益,使党委政府认识到政协是能干事、会干事的,使各部门认识到政协是能促进自身工作的,使各界群众认识到政协是能解决实际问题的,从而把政协的形象真正树立起来,使每个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都能感到由衷自豪,真正营造出“支持民主监督、配合民主监督、参与民主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